一、申请条件
1、申请者必须是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2002年07月以前],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科研或学术成绩。
2、一般不接受跨学科申请。跨专业申请者,需补修4门本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且考试成绩合格。
二、申请办法
1、报名时间:2005年7月9-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2、报名地点:中国传媒大学6号楼106室。
3、需提交的材料:
① 报名表一式两份[下载];
② 申请者的身份证和工作证复印件;
③ 申请者所在工作单位介绍信(人事部门签章);
④ 申请者所在单位推荐意见表,包括对报名者的简历、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等方面的介绍材料(加印密封)[下载];
⑤ 申请者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的复印件(验原件);
⑥ 申请者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人事部门签印);
⑦ 提供至少一份(第一作者)已正式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如科研报告、工程设计、发明、专利、获奖作品等),验原件并附复印件一份;
⑧ 半年内一寸免冠照片2张。
4、报名费用:报名费200元/人,科研成果审验费100元/人。
三、资格审查
我校研究生院根据国务院学位办的有关规定,对申请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由相关二级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者的科研成果进行学术性审验,并据此签署是否接受其申请的意见。研究生院将于下学期开学初将此意见以书面形式送达本人,表明我校已接受其申请。
申请者自接到书面通知书之日起,自动进入本次的硕士学位申请与授予程序。
硕士学位申请与授予的程序,由申请人专业知识结构及水平认定、申请人申请期间在学术方面做出成绩的认定、学位论文水平认定和学位授予四大环节构成。
四、申请人专业知识结构及水平认定
申请人自资格审查合格之日起,必须在四年之内修完我校同专业方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按要求参加考试,取得合格成绩,修满规定的学分;并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一)课程学习方式
目前我校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一般采取自学为主的学习方式,部分课程安排有考前辅导班。研究生院和相关二级学院根据本专业方向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将课程安排、教学大纲和参考书目寄至学员本人,学员据此自行购买教材进行自学,并按规定时间到学校办理考试手续,参加考试。
(二)课程考试
1、课程考试科目、内容及评分标准均以该专业在校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为准,修满32学分。考试由研究生院、相关二级学院和任课教师共同组织。研究生院建立申请人的考试成绩档案。
2、课程考试的方式原则上均为闭卷笔试(部分课程增加口试、平时作业、论文或调研报告),考试成绩以百分计,70分为合格。如有考试成绩不合格的课程,允许补考一次,但所有课程累计补考不得超过3门次。如补考后仍有不合格或补考累计超过3门次者,本次申请无效。
3、跨专业申请者,学习期间(自接受其申请的第一年内)应在我校补修所申请专业的4门本科阶段主干课,且考试成绩合格。
4、考试费用为每学分300元。
5、国家规定的外国语水平考试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由国家考试部门组织,执行相应的考试规定(成绩单由国家考试部门直接提供),考试费由国家考试部门收取。
6、 以上所有考试必须在自接受申请之日的四年内通过,否则本次申请无效。
五、申请人申请期间在学术方面做出成绩的认定
申请人在申请学位期间,应结合本人的研究方向,积极参加本专业有关学术机构组织的学术活动。学术活动的形式可以是查阅文献资料、参加学术报告会(研讨会)、参与科研项目研究和撰写学术报告或学术论文等。
作为参加学术活动的标志性成果,申请人应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之前,向我校提交至少一篇在学术期刊或公开出版的学术论文集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与本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录用函无效)。申请人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在其署名前冠以“中国传媒大学”名称。
申请人申请期间在学术方面做出成绩的认定,由我校各二级学院组织相关专家就申请人提交的论文内容与学术期刊的类别进行学术性审定。学术成绩审验费200元/人。此认定通过后,申请人方可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